各市州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http://chenzhou.***/html/2015/09/9451.html
为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根据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5〕39号)要求,省教育考试院起草了《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经我厅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9月2日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
章 总则
条 为规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提高考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确保考试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157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5〕39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省、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在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
第三条 我省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公平、安全、规范。
第四条 我省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主要包括:报名,试卷的运送与保管,考试实施,数据统计与评价工作,安全保密,考生的违规处理等。
第五条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采用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和管理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
2015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实施
郴州职业培训相关信息
2024-11-24
2024-11-11
2024-11-11
2024-10-28
2024-09-25
2024-09-24
2024-09-24
2024-09-24
2024-09-20
2024-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