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职业等级
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全国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全国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全国职业资格3级)
建(构)筑物消防技师(全国职业资格二级)
建(构)筑物消防高级技师(全国职业资格一级)
合同制消防职员招收对象及条件包括:
1、从事执勤灭火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的劳动者,在本省范围内异地招聘年龄18—2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未婚男性公民。(在消防部队服役过的退伍军人经体能、技能考核合格的,优先选用);
2、从事炊事、驾驶、修理等岗位的劳动者,在本地或异地招聘年龄22—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公民;
3、从事文秘、通信等岗位的劳动者,在本地或异地招聘年龄18—30周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公民,且通过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2级水平,其中从事文秘岗位的劳动者打字速度需达到每分钟50-60个字、从事通信岗位的劳动者打字速度需达到每分钟60-80个字。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国家对于消防专业人员制定了“持证上岗”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由公安部颁发的《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中规定:
第4条:从事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和联动检查的技术人员,应当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5条“消防控制室”中第4项规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在一些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或因玩忽职守,或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人为设置在手动状态,或是无人值班,从而导致小火酿成大灾,教训十分深刻。因此,保障消防控制室的可靠运行和保证人员的在岗在位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青岛学历不够可以报考消防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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